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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0201_空调水系统安装检验批验收质量验收记录(水泵及附属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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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水系统安装检验批验收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按一个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为检验批。

9.2主控项目

9.2.1 空调水系统设备与附属设备的性能、技术参数,管道、管配件及阀门的类型、材质及连接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I方案。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查阅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9.2.4 阀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阀门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阀门的铭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阀门  标志》GB/T 12220的有关规定。工作压力大于1.0MPa及在主干管上起到切断作用和系统冷、热水运行转换调节功能的阀门和止回阀,应进行壳体强度和阀瓣密封性能的试验,且应试验合格。其他阀门可不单独进行试验。壳体强度试验压力应为常温条件下公称压力的1.5倍,持续时间不应少于5min。阀门的壳体、填料应无渗漏。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公称压力的1.1倍,在试验持续的时间内应保持压力不变,阀门压力试验持续时间与允许泄漏量应符合表9.2.4的规定。

9.2.4 阀门压力试验持续时间与允许泄漏量

公称直径Dn(mm)

最短试验持续时间(s)

严密性试验(水)

止回阀

其它阀门

≤ 50

60

15

65~150

60

60

200~300

60

120

≥ 350

120

120

允许泄漏量

3滴×(Dn/25)/min

小于Dn65为0滴,其他为

2滴×(Dn/25)/min

注:压力试验的介质为洁净水。用于不锈钢阀门的试验水,氯离子含量不得高于25mg/L。

2 阀门的安装位置、高度、进出口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连接应牢固紧密。

3 安装在保温管道上的手动阀门的手柄不得朝向下。

4 动态与静态平衡阀的工作压力应符合系统设计要求,安装方向应正确。阀门在系统运行时,应按参数设计要求进行校核、调整。

5 电动阀门的执行机构应能全程控制阀门的开启与关闭。

检查数量: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全数检查,其他款项按I方案。

检查方法:按设计图核对、观察检查;旁站或查阅试验记录。

9.2.6 水泵、冷却塔的技术参数和产品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与水泵的连接应采用柔性接管,且应为无应力状态,不得有强行扭曲、强制拉伸等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按图核对,观察、实测或查阅水泵试运行记录。

9.2.7 水箱、集水器、分水器与储水罐的水压试验或满水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内外壁防腐涂层的材质、涂抹质量、厚度应符合设计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查阅试验记录。

9.2.8 蓄能系统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蓄能设备的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产品性能检验报告。

2 蓄冷(热)装置与热能塔等设备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水压和严密性试验,且应试验合格。

3 储槽、储罐与底座应进行绝热处理,并应连续均匀地放置在水平平台上,不得采用局部垫铁方法校正装置的水平度。

4 输送乙烯乙二醇溶液的管路不得采用内壁镀锌的管材和配件。

5 封闭容器或管路系统中的安全阀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并应在设定压力情况下开启灵活,系统中的膨胀罐应工作正常。

检查数量:按I方案。

检查方法:旁站、观察检查和查阅产品与试验记录。

9.2.9 地源热泵系统热交换器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垂直地埋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孔的位置、孔径、间距、数量与深度不应小于设计要求,钻孔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1.5%。

2)埋地管的材质、管径应符合设计要求。埋管的弯管应为定型的管接头,并应采用热熔或电熔连接方式与管道相连接。直管段应采用整管。

3)下管应采用专用工具,埋管的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两管应分离,不得相贴合。

4)回填材料及配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回填应采用注浆管,并应由孔底向上满填。

5)水平环路集管埋设的深度距地面不应小于l.5m.或埋设于冻土层以下0.6m;供、回环路集管的间距应大于0.6m。

2 水平埋管热交换器的长度、回路数量和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地表水系统热交换器的回路数量、组对长度与所在水面下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I方案。

检查方法:测斜仪、尺量、目测,查阅材料验收记录。

9.3 一般规定

9.3.2 金属管道与设备的现场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焊接坡口形式和尺寸应符合表9.3.2-1的规定。对口平直度的允许偏差应为l%,全长不应大于lOmm。管道与设备的固定焊口应远离设备,且不宜与设备接口中心线相重合。管道的对接焊缝与支、吊架的距离应大于50mm。

  

2 管道现场焊接后,焊缝表面应清理干净,并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焊缝外观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3.2-2的规定。

9.3.2-2 管道焊缝外观质量允许偏差

序号

类别

质量要求

1

焊缝

不允许有裂缝、未焊透、未熔合、表面气孔、外露夹渣、未焊满等现象

2

咬边

纵缝不允许咬边;其他焊缝深度≤ 0.1T(T板厚),且≤ 1.0mm,长度不限

3

根部收缩

(要部册陷)

深度≤ 0.20+0.04T,且≤ 2.00mm,长度不限

4

角焊缝

厚度不足

应≤ 0.3.+0.05T,且≤  2.0mm;每100mm焊缝长度内缺陷总长度≤ 25mm

5

角焊缝

焊脚不对称

差值≤ 2+0.20t(t设计焊缝厚度)

2)管道焊缝余高和根部凸出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3.2-3的规定。

9.3.2-3 管道焊缝余高和根部凸出允许偏差(mm)

母材厚度T

≤ 6

> 6,≤ 13

> 13,≤ 50

余高和根部凸出

≤ 2

≤ 4

≤ 5

3 设备现场焊缝外部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焊缝外观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3.2-4的规定。

9.3.2-4 设备焊缝外观质量允许偏差

序号

类别

质量要求

1

焊缝

不允许有裂缝、未焊透、未熔合、表面气孔、外露夹渣、未焊满等现象

2

咬边

咬边:深度≤ 0.1T(T板厚),且≤ 1.0mm,长度不限

3

根部收缩

(要部册陷)

根部收缩(根部凹陷):深度≤ 0.20+0.04T,且≤:1.00mm,长度不限

4

角焊缝

厚度不足

应≤ 0.3.+0.05T,且≤ 2.0mm;每100mm焊缝长度内缺陷总长度≤ 25mm

5

角焊缝

焊脚不对称

差值≤ 2+0.20t(t设计焊缝厚度)

2)设备焊缝余高和根部凸出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3.2-5的规定。

9.3.2-5 设备焊缝余高和根部凸出允许偏差(mm)

母材厚度T

≤ 6

> 6,≤ 25

> 25

余高和根部凸出

≤ 2

≤ 4

≤ 5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焊缝检查尺尺量、观察检查。

9.3.7 风机盘管机组及其他空调设备与管道的连接,应采用耐压值大于或等于1.5倍工作压力的金属或非金属柔性接管,连接应牢固,不应有强扭和瘪管。冷凝水排水管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道坡度宜大于或等于8‰,且应坡向出水口。设备与排水管的连接应采用软接,并应保持畅通。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观察、查阅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9.3.10 除污器、自动排气装置等管道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阀门安装的位置及进、出口方向应正确且应便于操作。连接应牢固紧密,启闭应灵活。成排阀门的排列应整齐美观,在同一平面上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3mm。

2 电动、气动等自控阀门安装前应进行单体调试,启闭试验应合格。

3 冷(热)水和冷却水系统的水过滤器应安装在进入机组、水泵等设备前端的管道上,安装方向应正确,安装位置应便于滤网的拆装和清洗,与管道连接应牢固严密。过滤器滤网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4 闭式管路系统应在系统最高处及所有可能积聚空气的管段高点设置排气阀,在管路最低点应设有排水管及排水阀。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对照设计文件,尺量、观察和操作检查。

9.3.11 冷却塔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的位置、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误差应为士20mm,进风侧距建筑物应大于1m。冷却塔部件与基座的连接应采用镀锌或不锈钢螺栓,固定应牢固。

2 塔安装时,排列应整齐,各台开式冷却塔的水面高度应一致,高度偏差值不应大于30mm。当采用共用集管并联运行时,冷却塔集水盘(槽)之间的连通管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冷却塔的集水盘应严密、无渗漏,进、出水口的方向和位置应正确。静止分水器的布水应均匀;转动布水器喷水出口方向应一致,转动应灵活、水量应符合设计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4 冷却塔风机叶片端部与塔身周边的径向间隙应均匀。可调整角度的叶片,角度应一致,并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5 有水冻结危险的地区,冬季使用的冷却塔及管道应采取防冻与保温措施。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积水盘充水试验或查阅试验记录。

9.3.12 水泵及附属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泵的平面位置和标高允许偏差应为±lOmm,安装的地脚螺栓应垂直,且与设备底座应紧密固定。

2 垫铁组放置位置应正确、平稳,接触应紧密,每组不应大于3块。

3 整体安装的泵的纵向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l‰,横向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2‰。组合安装的泵的纵、横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05‰。水泵与电机采用联轴器连接时,联轴器两轴芯的轴向倾斜不应大于0.2‰,径向位移不应大于0.05mm。整体安装的小型管道水泵目测应水平,不应有偏斜。

4 减振器与水泵及水泵基础的连接,应牢固平稳、接触紧密。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扳手试拧、观察检查,用水平仪和塞尺测量或查阅设备安装记录。

9.3.13 水箱、集水器、分水器、膨胀水箱等设备安装时,支架或底座的尺寸、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设备与支架或底座接触应紧密,安装应平整牢固。平面位置允许偏差应为l5mm,标高允许偏差应±5mm。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1‰。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旁站或查阅试验记录。

9.3.15 地源热泵系统地埋管热交换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U管钻孔孔径不应小于llOmm,双U管钻孔孔径不应小于l40mm。

2 埋管施工过程中的压力试验,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0MPa时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应为工作压力加0.5MPa,试验压力应全数合格。

3 埋地换热管应按设计要求分组汇集连接,并应安装阀门。

4 建筑基础底下地埋水平管的埋设深度,应小于或等于设计深度,并应延伸至水平环路集管连接处,且应进行标识。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旁站或查阅试验记录。

9.3.16 地表水地源热泵系统换热器的长度、形式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衬垫物的平面定位允许偏差应为200mm,高度允许偏差应为±50mm。绑扎固定应牢固。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旁站或查阅试验记录。

9.3.17 蓄能系统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蓄能设备(储槽、罐)放置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基础表面应平整,倾斜度不应大于5‰。同一系统中多台蓄能装置基础的标高应一致,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第8.3.1条的规定。

2 蓄能系统的接管应满足设计要求。当多台蓄能设备支管与总管相接时,应顺向插入,两支管接入点的间距不宜小于5倍总管管径长度。

3 温度和压力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预留检修空间。

4 蓄能装置的绝热材料与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绝热层、防潮层和保护层的施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0章的规定。

5 充灌的乙二醇溶液的浓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 现场制作钢制蓄能储槽等装置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规范》GB 50128、《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和《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的有关规定。

7 采用内壁保温的水蓄冷储罐,应符合相关绝热材料的施工工艺和验收要求。绝热层、防水层的强度应满足水压的要求;罐内的布水器、温度传感器、液位指示器等的技术性能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8 采用隔膜式储罐的隔膜应满布,且升降应自如。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密度计检测、旁站或查阅试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