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1 土方路基(路床)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路基压实度应符合本规范表6.3.12-2的规定。
表6.3.12—2 路基压实度标准
填挖类型 |
路床顶面以下深度(cm) |
道路类型 |
压实度(%)(重型击实)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
范围 |
点数 |
|||||
挖方 |
0~30 |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
≥95 |
1000m² |
每层3点 |
环刀法、灌水法或灌砂法 |
次干路 |
≥93 |
|||||
支路及其他小路 |
≥90 |
|||||
填方 |
0~80 |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
≥95 |
|||
次干路 |
≥93 |
|||||
支路及其他小路 |
≥90 |
|||||
>80~150 |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
≥93 |
||||
次干路 |
≥90 |
|||||
支路及其他小路 |
≥90 |
|||||
>150 |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
≥90 |
||||
次干路 |
≥90 |
|||||
支路及其他小路 |
≥87 |
检查数量:每1000㎡、每压实层抽检3点。
检验方法:环刀法、灌砂法或灌水法。
2弯沉值,不应大于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每车道、每20m测1点。
检验方法:弯沉仪检测。
一般项目
1、填石方路基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6.8.2-2 的规定。
表6.8.2-2 填石方路基允许偏差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 验 频 率
检验方法
范围(m)
点 数
路床纵断高程(mm)
-20
20
1
用水准仪测量
路床中线偏位(mm)
≤ 30
100
2
用经纬仪、钢
路床平整度(mm)
≤20
20
路宽
<9
1
用3m直尺和
9~15
2
>15
3
路床宽度(mm)
不小于设
40
1
用钢尺量
路床横坡
±0.3%
20
路宽
<9
2
用水准仪量
9~15
4
>15
6
边坡
不陡于
20
2
用坡度尺量,
注:B 为施工时必要的附加宽度。
+10
尺量取最大值
(m)
塞尺连续量两尺,
取较大值
计值+B
且不反坡
(m)
设计值
每侧1点
2 路床应平整、坚实,无显著轮迹、翻浆、波浪、起皮等现象,路堤边坡应密实、稳定、平顺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