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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填写规范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填表说明

一、填写依据

1.参考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3.1.3条: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2.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任命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在表中明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范围。

3.《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 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11/T 382-2017)规定:

1)第3.2.4条:在实施监理过程中,主要监理人员宜保持稳定。工程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调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时,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2)第3.2.5条: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宜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超过三项。

5.国家和北京市重点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和达到一定规模的保障房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二、填写要点

1.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单位全称。

2.兹任命       为我单位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填写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和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填写总监理工程师的职权范围、工程名称。

3.附件: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书、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按照具体要求填写。

4.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