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粘或外包型钢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主控项目
9.6. 1 外粘型钢的施工质星检验,应在检查其型钢肢安装、缀板焊接合格的基础上,对注胶质星进行下列检验和探测:
1 胶粘强度检验应在注胶开始前,由检验机构派员到现场在被加固构件上预贴正拉粘结强度检验用的标准块(本规范附录U);粘贴后,应在接触压条件下,静置养护7d。到期时,应立即进行现场检验与合格评定。其检查数星及检验方法应按本规范附录U确定。
2 注胶饱满度探测应由检验机构派员到现场用仪器或敲击法进行探测,探测结果以空鼓率不大于5%为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独立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9.6.2 对干式外包钢的注浆质量检验,应探测其注浆的饱满度,且以空鼓率不大于10%为合格。对填塞砂浆的干式外包钢,仅要求检查其外观质量,且以封闭完整,满足型钢肢安装要求为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独立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二、一般项目
9.6.3 被加固构件注胶(或注浆)后的外观应无污渍、无胶液(或浆液)挤出的残留物;注胶孔(或注浆孔)和排气孔的封闭应平整;注胶嘴(或注浆嘴)底座及其残片应全部铲除干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