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桥梁工程人工挖孔灌注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可根据施工条件、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及施工需要按桩、墩、跨、浇筑段等划分。
二、主控项目
5.3.1 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至设计标高后,应对桩端持力层进行检验。
检查数量:外观检查100%;岩石单轴抗压强度试验不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10根。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岩石单轴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5.3.2 嵌岩桩入岩标高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观察渣样和检查地勘报告。
5.3.3 人工挖孔灌注桩孔底应无松渣或淤泥。
检验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观察。
5.3.4 桩身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混合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要求。
检验数量和方法:按本规范第9章的规定执行。
5.3.5 桩身主筋嵌人承台内的长度及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尺量。
5.3.6 凿除桩头预留混凝土后,桩顶应无残留的松散混凝土。凿除后的桩顶标高应不低于承台底面标高。
检验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观察。
5.3.7 桩身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G的要求。
检验数量:按本规范附录F执行。
检验方法:按本规范附录G执行。
5.3.8 桩身所用钢筋的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和方法:按本规范第10章的规定执行。
5.3.9 桩身应进行完整性检测,II类桩的比例不宜大于10%。
检验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检查桩基无损检测报告。
三、一般项目
5.3.10 人工挖孔灌注桩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10的规定。
表5.3.10 人工挖孔灌注桩的允许偏差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
范围 |
点数 |
|||||
1 |
桩位(mm) |
群桩 |
100 |
每 根 桩 |
1 |
全站仪 |
单排桩 |
50 |
|||||
2 |
孔径(mm) |
不小于设计 |
1 |
探 孔器 |
||
3 |
垂直度(%) |
0.5/100桩长,且不大于200mm |
1 |
吊锤法 |
||
4 |
孔深(mm) |
不小于设计 |
1 |
用测绳测量 |
||
5 |
钢筋骨架与桩底间距 |
50 |
1 |
用水准仪测骨架前、后顶面高程 |
检验数量和方法:按表的规定检验。
5.3.11 桩顶面应平整,桩与承台或系梁连接处应无严重缺陷。
检验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按本规范附录H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