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桥梁工程钢结构焊接(焊钉栓钉焊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
1、分项工程可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进行划分。
2、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千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条件、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及施工需要按桩、墩、跨、浇筑段等划分。
二、主控项目
13.3.12 焊钉焊接后应进行弯曲试验检查,其焊缝和热影响区不应有肉眼可见的裂纹。
检验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件检查焊钉数量的1%,但不应少于1个。检验方法:焊钉弯曲30°后用角尺量和观察。
三、一般项目
13.3.13 焊钉根部焊脚应均匀,焊脚立面的局部未熔合或不足360°的焊脚应进行修补。
检验数量:按总焊钉数量抽查1%,且不应少于10个。
检验方法: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