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

施表F.0.3楼层放线记录

填写规范


16.4.1  控制网设置资料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大中型的施工项目,应先建立场区控制网,再分别建立建筑物施工控制网;小规模的独立施工项目,可直接布设建筑物施工控制网。

2  施工控制网可引用原区域内的平面与高程控制网作为建筑物、构筑物定位的依据。当原区域内的控制网不能满足施工测量的技术要求时,应另测设施工的控制网。

3  施工的平面控制网,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平面控制网的坐标系统,应与工程设计所采用的坐标系统相同。

2)当利用原有的平面控制网时,其精度应满足需要,投影所引起的长度变形不应超过1/40000;当超过时应进行换算。

3)当原控制网精度不能满足需要时,可选用原控制网中个别点作为施工平面控制网坐标和方位的起算数据。

4)应绘制平面控制网图。

4  建筑物的平面控制网可按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形式和特点,布设成十字轴线或矩形控制网。矩形网可采用导线法或增测对角线的测边法测定。民用建筑物施工控制网也可根据建筑红线定位。

5  建筑物的施工平面控制网,应根据建筑物的分布、结构、高度、基础埋深和机械设备传动的连接方式、生产工艺的连续程度分别布设一级或二级控制网,其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7.4.1-1的规定。

17.4.1-1  建筑物施工平面控制网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    级

边长相对中误差

测角中误差

一级

130000

7″ 

二级

115000

15″

注:n为建筑物结构的跨数。

6  建筑物的控制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网应按设计总图和施工总布置图布设,并满足建筑物施工测设的需要。点位应选择在通视良好、利于长期保存的地方。

2)控制网加密的指示桩,宜选在建筑物行列线或主要设备中心线方向上。主要的控制网点和主要设备中心线端点,应埋设混凝土固定标桩。

3)控制网轴线起始点的测量定位误差不应低于同级控制网的要求,允许误差宜为20mm;两建筑物(厂房)间有联动关系时,允许误差宜为10mm,定位点不得少于3个。

4角度观测可采用方向观测法,其测回数应根据测角中误差的大小按下表17.4.1-2确定。

17.4.1-2  水平角观测的测回数

测角中误差

 

仪器精度等级

2.5″

3.5″

4.0″

5″

10″

1″级仪器

4

3

2

2″级仪器

6

5

4

3

1

5)矩形网的角度闭合差不应大于测角中误差的4倍。

6)边长测量宜采用电磁波测距的方法,当采用钢尺丈量距离时,一级网的边长应以二测回测定,二级网的边长应以一测回测定,长度应进行温度、坡度和尺长修正。电磁波测距及钢尺量距的主要技术要求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7)矩形网应按平差结果进行实地修正,调整到设计位置。当增设轴线时,可采用现场改点法进行配合调整。

8)点位修正后,应进行矩形网角度的检测。

7  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封闭前,应根据施工需要将建筑物外部控制转移至内部。内部的控制点,宜设置在浇筑完成的预埋件上或预埋的测量标板上,引测的投点误差,一级不应超过2mm,二级不应超过3mm。

8  建筑物高程控制的水准点可单独埋设在建筑物的平面控制网的标桩上,也可利用场地附近的水准点,其间距宜在200m左右。

9  当施工中水准点标桩不能保存时,应将其高程引测至稳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引测的精度,不应低于原有水准的等级要求。

10  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施工放样应具备下列资料:

1)总平面图;

2)建筑物的设计与说明;

3)建筑物、构筑物的轴线平面图;

4)建筑物的基础平面图;

5)设备的基础图;

6)土方的开挖图;

7)建筑物的结构图;

8)管网图;

9)场区控制点坐标、高程及点位分布图;

11  在施工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围,应建立线板或控制桩。线板应注记中心线编号,并测设标高。线板和控制桩应注意保存。必要时,可将控制轴线标示在结构的外表面上。

12  建筑物施工放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物施工放样、轴线投测和标高传递的偏差,不应超过表17.4.1-3规定。

17.4.1-3  建筑物施工放样、轴线投测和标高传递的允许偏差

项  目

内   容

允许偏差(mm)

基础桩位放样

单排桩或群桩中的边桩

±10

群桩

±20

各施工层上放线

外廓主轴线长度L(m)

L≤30

±5

30<L≤60

±10

60<L≤90

±15

90<L

±20

细部轴线

±2

承重墙、梁、柱边线

±3

非承重墙边线

±3

门窗洞口线

±3

轴线竖向投测

每  层

3

总  高

H(m)

H≤30

5

30<H≤60

10

60<H≤90

15

90<H≤120

20

120<H≤150

25

150<H

30

标高竖向传递

每  层

±3

总  高

H(m)

H≤30

±5

30<H≤60

±10

60<H≤90

±15

90<H≤120

±20

120<H≤150

±25

150<H

±30

2)施工层标高的传递,宜采用悬挂钢尺代替水准尺的水准测量方法进行,并应对钢尺读数进行温度、尺长和拉力改正。传递点的数目,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确定。规模较小的工业建筑或多层民用建筑,宜从2处分别向上传递,规模较大的工业建筑或高层民用建筑,宜从3处分别向上传递。传递的标高校差小于3mm时,可取其平均值作为施工层的标高基准,否则,应重新传递。

3)施工层的轴线投测,宜使用2"级激光经纬仪或激光铅直仪进行。控制轴线投测至施工层后,应在结构平面上按闭合图形对投测轴线进行校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本施工层上的其他测设工作;否则,应重新进行投测。

4)施工的垂直度测量精度,应根据建筑物的高度、施工的精度要求、现场观测条件和垂直度测量设备等综合分析确定,但不应低于轴线竖向投测的精度要求;

13  施工测量控制网所用的平面控制点的标桩,一般为临时性标桩,以木桩为主,也可用铁桩和金属管段等,应要求桩顶不高于地面,且将桩四周浮土挖去,用砼包固。对于多层或高层的内部控制点标桩,可在标桩顶部安放一块100mm×100mm的钢板,钢板下焊锚固钩,其埋固于楼板砼之中,在标桩上标定点位时,应在钢板上钻一直径为1mm2mm的小孔,通过中心线画一十字线,小孔周围用红漆画一圆圈。

14  建筑物施工时,其主轴线可布置成各种形式,但无论何种形式,主轴线上的点不得少于3个。

15  应根据场地上主轴线控制点或其他控制点测出房屋外坪轴线,以便基槽开挖。基槽外一定距离处应另钉龙门板,以便开挖基础后轴线不受影响。

16  建筑施工过程中,应保证建筑物各层轴线位置正确,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17  施工测量单位应填写控制桩的建立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然后上报监理工程师。

18  施工测量单位在楼层放线时应填写楼层放线记录,见附录F施表F.0.3,内容包括各层墙柱轴线、边线、门窗洞口位置线和皮数杆等;楼层水平控制线,轴线竖向投测控制线等。

17.4.2  控制网设置资料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  核查是否建立建筑物施工控制网,以及建立的施工控制网能否满足施工测量的技术要求;

2  核查测量仪器是否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3  核查放线记录是否填写完整,签证手续是否齐全。

17.4.3  控制网设置资料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  未建立测量控制网或建立的测量控制网不能满足施工测量需要;

2  测量仪器未经检定或超过有效使用期;

3  放线记录填写不完整,签证手续不完全。

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