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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控(水)表C.0.182系统清洗记录

填写规范


5.5.1  系统清洗记录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系统清洗记录主要包括管道和设备安装前,清除内部污垢和杂物;管道和设备安装完毕,进行清洗除污;饮用水管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并取样送检等三个方面内容。

2  管道和设备安装前应清除内部污垢和杂物,清除的方法及过程应按附录C表C.0.182的要求填写。

3  管道、设备以及水箱、水池安装完毕,应进行冲洗除污。工作介质为液体的管道,应进行水冲洗;工作介质为气体的管道,应用空气吹扫;蒸汽管道应用蒸汽吹扫;忌油的管道,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脱脂处理。清洗过程出现的问题及修复的情况应按附录C表C.0.182或附录C表C.0.183的要求填写。

4  生活给水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GB5749方可使用。消毒过程应按附录C表C.0.182的规定记录,并附有关部门提供的检验报告。

5.5.2  系统清洗记录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  核查系统清洗记录所包括的内容是否齐全。

2  对照设计施工图,检查记录内容是否完整,有无缺漏项,有关人员签证是否齐全。

3  核查出现问题是否有返修处理,处理后是否有复检,处理结论是否明确。

5.5.3  系统清洗记录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  系统清洗记录所包括的内容缺少一个。

2  清洗中出现的问题未及时处理,亦未复检和作出明确结论。

3  记录中缺项较多,不真实,签证不齐全。

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