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4 排水管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排水管道灌水试验记录应包括隐蔽或覆埋(地下、结构内、沟井、管道井、吊顶内、夹皮墙内或包箱内)的排水管道和室内及地下的雨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按系统或分区(段)做灌水试验。
2 埋地管道的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满水15min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5min,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3 室内雨水管道的灌水高度必须到每根立管上部的雨水斗。灌水试验应持续1h,不渗不漏为合格。
4 暗装或埋地管道未经灌水试验或灌水试验不符合要求,不得进行隐蔽。试验完毕应将试验过程和结论按附录C表C.0.184的要求填写,记录应完整、准确,不得缺项、漏项。
5 室内排水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通水能力试验,按给水系统的1/3配水点同时开放并进行检查,各排水点畅通,接口处无渗漏为合格。高层建筑,可根据管道布置采取分层,分区段做通水试验。
6 所有排水管和落水口都应进行通水试验,不得缺漏,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试验过程中若有流通不畅,堵塞等现象发生,应按附录C表C.0.185的规定如实记录下来,并及时返修疏通,经有关人员复验签证。
7 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通球率达到100%为合格。
8 排水管道通球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规范规定,试验过程中若有堵塞等现象发生,应按附录C表C.0.186的规定如实填写,并及时返修疏通,重新试验,经有关人员复验签证。
5.5.5 排水管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 对照设计施工图、施工要志、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灌水试验是否在隐蔽前进行,试验数量和范围是否齐全,有无漏试,试验方法(如灌水高度、灌水次数和时间等)及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是否有返修复试,复试结果是否符合要求,有关人员签证是否齐全。
2 对照设计施工图、施工要志核查通水、通球试验记录是否真实,试验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出现问题是否及时处理,有无复验记录。
5.6.3 排水管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 排水管道只做灌水试验,不做通水、通球试验;或只做通水、通球试验,不做灌水试验。
2 发现有先隐蔽,后灌水试验的反常现象。
3 试验结果不符合规范要求,亦未返修及复试。
4 试验方法不正确,数据不真实,签证不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