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7 钢筋混凝土工程隐蔽记录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筋必须在钢筋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模板安装完毕前或浇捣混凝土前,提请有关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按附录 C 表 C.0.10 的规定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 纵向受力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 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质量、接头面积百分率、搭接长度、锚固方式及锚固长度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 箍筋、横向钢筋牌号、规格、数量、间距、位置、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及平直度长度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5 预埋件的规格、尺寸、锚固长度、数量、位置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 重要构件的钢筋节点隐蔽应附简图说明,并根据现行有关规定留有影像资料;
7 装配式结构的后浇混凝土部位在浇筑前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1)预制柱、预制剪力墙安装前预制柱、墙的结合面及预留钢筋是否清洁干净,连接用灌浆套筒内有无异物;
2)叠合框架梁施工前应检查叠合梁预制部分伸入支座的长度是否大于 10mm,叠合次梁安装搁长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叠合受弯构件浇捣混凝土前外露钢筋及结合面粗糙度是否符合要求;
3)梁、柱节点钢筋绑扎完成后,节点内的杂物是否清理干净等;
4)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灌浆应密实饱满,灌浆完后按规定应隐蔽验收并留有影像资料。
4.5.18 钢筋混凝土工程隐蔽记录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 核查钢筋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是否合格,并与实际钢筋相符;
2 核对纵向受力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 核对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质量、接头面积百分率、搭接长度、锚固方式及锚固长度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 核查钢筋连接件试验报告,连接试件是否合格;
5 核查箍筋、横向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间距、位置、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及平直度长度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 核查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焊缝质量等级、锚固长度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 核查装配式结构的后浇混凝土各构件结合面是否清洁干净,叠合梁等搁置长度是否符合要求;
8 核查验收意见是否明确,签证手续是否齐全。
4.5.19 钢筋混凝土工程隐蔽记录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 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能反映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间距等;
3 主要的检查内容不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重新报验;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真实,或验收意见不明确,签证手续不齐全;
5 未按规定留有影像资料;
6 未对装配式结构的后浇混凝土各构件结合面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