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56 钢结构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 的规定,应对主要立面全部检查,对每个所检查的立面,除两列角柱外,尚应至少选取一列中间柱,整体垂直度检验记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C 表 C.0.46 的规定,整体平面弯曲检验记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C 表 C.0.47 的规定;
2 钢网架结构总拼完成及其屋面工程完成后应分别测量其挠度值,且所测的挠度值不应超过相应设计值的 1.15 倍,跨度 24m 及以下钢网架结构测量下弦中央一点的挠度,跨度 24m 以上钢网架结构测量下弦中央一点及各向下弦跨度的四等分点的挠度;
3 钢桁架等大跨度空间结构工程应按设计要求测量挠度值;
4 空间钢结构工程挠度测量记录应按附录 C 表 C.0.48 的规定填写。
4.7.57 钢结构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 核查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度或挠度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2 核查空间钢结构工程挠度值是否在总拼完成后及屋面工程完成后分别进行测量,实测值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 核查记录中的内容是否填写完整,结论是否正确。
4.7.58 钢结构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 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2 空间钢结构工程实测挠度值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7.59 钢结构涂装工程质量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防腐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室外应为 150μm,其允许偏差为-25μm,每遍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为-5μm,应按构件数抽查 10%,且同类构件不应少于 3 件;
2 薄涂型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厚涂型防火涂料涂层的厚度,80%及以上面积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且最薄处厚度不应低于设计要求的 85%,应按同类构件数抽查 10%,且均不应少于 3 件。
4.7.60 钢结构涂装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 核查设计文件、试验报告,核查防腐涂料的涂层干漆膜厚度是否符合要求;
2 核查检查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3、核查设计文件、试验报告,核查防火涂料的粘结强度、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检查防火涂料涂层表面裂纹宽度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7.61 钢结构涂装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 防腐涂料、防火涂料的涂层干漆膜厚度不符合要求;
2 检查数量不符合要求;
3 防火涂料的厚度不符合要求;
4 防火涂料裂纹宽度不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