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1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通风与空调工程系统中的风管或管道,被安装于封闭的部位(如吊顶内)或埋设与结构内或直接埋地时,必须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在结构做永久性封闭前,必须对该部分将被隐蔽的风管或管道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当风管或管道按设计要求需要进行绝热工程施工时,在绝热工程施工前应对风管或管道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2 隐蔽工程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品种、规格、数量;
2)部位、位置、标高;
3)设计图纸或现行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4)隐蔽工程的质量状况。
3 必须得到现场专业监理人员(建设单位专业人员)认可的隐蔽工程验收合格签证,方可进行封闭作业;隐蔽工程验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 C 表 C.0.9 的要求填写。
6.4.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 对照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日志等进行核查,检查隐蔽项目是否进行了隐蔽验收,隐蔽部位有否缺漏项;
2 核查绝热的风管或管道,是否在绝热工程施工前进行了隐蔽验收;
3 核查隐蔽验收记录内容是否完整,有无缺漏项,有关人员签证是否齐全。
6.4.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 隐蔽项目未进行隐蔽验收已隐蔽,隐蔽部位有缺漏项;
2 需要绝热的风管或管道在绝热工程施工前未进行隐蔽验收;
3 隐蔽验收记录内容不完整,有关人员签证不齐全,结论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