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 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采暖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蒸汽、热水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 0.1MPa 顶点工作压力作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 点的试验压力不应小于 0.3MPa;
2)高温热水采暖系统,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工作压力0.4MPa;
3)使用塑料管及复合管的热水采暖系统,应以顶点工作压力加 0.2MPa 作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应小于 0.4MPa;
4)使用钢管及复合管的采暖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 10min 内压力降不大于 0.02MPa,降至工作压 力下不应渗漏;
5)使用塑料管的采暖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 1h 内压力降不大于 0.05MPa,然后降压至工作压力的 11.5 倍,稳压 2h,压力降不应大于 0.03MPa,同时各连接处不应渗漏;
2 散热器组对后,以及整组出厂的散热器在安装之前应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如设计无要求时应为工作压力的 1.5 倍,但不应小于 0.6MPa,试验时间为 2min~3min,压力不降且不应渗漏;
3 各系统试压完毕应按本规程附录 C 表 C.0.99 的要求填写试验过程和结论,填写试验记录应具体、清楚明确,无漏试项目或部位,建设(监理)单位代表、质量员、施工员的签证应完整;
4 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规定,不符合要求的应采取措施返修,重新试压,直至试验结果符合要求,并应经有关部门验收签证。
10.2.2 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 对照设计施工图、施工日志、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核查隐蔽管道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是否在隐蔽前进行;
2 对照设计施工图、施工日志,核查试验项目内容是否齐全,结论是否正确,试验程序(升压情况和降压情况等)是否符合规范规定,试验设备装置情况是否有说明或图示,有关人员签证是否齐全;
3 核查强度及严密性试验不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时,是否采取措施返修处理,有无复试记录与鉴定,结论是否明确,签章是否齐全。
10.2.3 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 单位工程无暖气管道压力试验记录或无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
2 试验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或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且无复试记录与处理结论;
3 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中存在试验内容、部位不全,程序不正确、数据不真实、签证不齐全、弄虚做假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