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S及EPS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按施工段、变形缝划分;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验收批。
8.1 主控项目
8.1.1 UPS及EPS的整流、逆变、静态开关、储能电池或蓄电池组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内部接线应正确、可靠不松动,紧固件应齐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对设计图并观察检查。
8.1.2 UPS及EPS的极性应正确,输人、输出各级保护系统的动作和输出的电压稳定性、波形畸变系数及频率、相位、静态开关的动作等各项技术性能指标试验调整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当以现场的最终试验替代出厂试验时,应根据产品技术文件进行试验调整,且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试验调整时观察检查并查阅设计文件和产品技术文件及试验调整记录。
8.1.3 EPS应按设计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下列检查:
1 核对初装容量,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核对输人回路断路器的过载和短路电流整定值,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核对各输出回路的负荷量,且不应超过EPS的额定最大输出功率;
4 核对蓄电池备用时间及应急电源装置的允许过载能力,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5 当对电池性能、极性及电源转换时间有异议时,应由制造商负责现场测试,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6 控制回路的动作试验,并应配合消防联动试验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按设计或产品技术文件核对相关技术参数,查阅相关试验记录。
8.1.4 UPS及EPS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UPS的输入端、输出端对地间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 MΩ;
2 UPS及EPS连线及出线的线间、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 5 MΩ。
检查数量:第1款全数检查;第2款按回路数各抽查20%,且各不得少于1个回路。
检查方法:用绝缘电阻测试仪测试并查阅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8.1.5 UPS输出端的系统接地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按设计图核对检查。
8.2 一般项目
8.2.1 安放UPS的机架或金属底座的组装应横平竖直、紧固件齐全,水平度、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 5‰。
检查数量:按设备总数抽查20%,且各不得少于1台。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拉线尺量检查、线坠尺量检查。
8.2.2 引人或引出UPS及EPS的主回路绝缘导线、电缆和控制绝缘导线、电缆应分别穿钢导管保护,当在电缆支架上或在梯架、托盘和线槽内平行敷设时,其分隔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绝缘导线、电缆的屏蔽护套接地应连接可靠、紧固件齐全,与接地干线应就近连接。
检查数量:按装置的主回路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回路。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检查,查阅相关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8.2.3 UPS及EPS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并应有标识。
检查数量:按设备总数抽查20%,且不得少于1台。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8.2.4 UPS正常运行时产生的A声级噪声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A声级计测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