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3 粘层、透层与封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 控 项 目
1 透层、粘层、封层所采用沥青的品种、标号和封层粒料质量、规格应符合本规范第8.1节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品种、批次,同品种、同批次检查不应少于1次。
检验方法: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检报告。
二、一 般 项 目
2 透层、粘层、封层的宽度不应小于设计规定值。
检查数量:每40m抽检1处。
检验方法:用尺量。
3 封层油层与粒料洒布应均匀,不应有松散、裂缝、油丁、泛油、波浪、花白、漏洒、堆积、污染其他构筑物等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