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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C.0.58 板式橡胶支座检验报告

填写规范


4.7.22 桥梁支座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于桥梁工程的支座应有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其理化力学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和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JT/T 4、《公路桥梁盆式支座》JT/T 391 和现行国家标准《桥梁球型支座》GB/T 17955 的要求。

2 下列情况之一,必须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并提供进场检验报告(见附录 C 质控(市政)表C.0.58~C.0.59)。

1)材料使用前;

2)使用中对产品质量有怀疑;

3)设计有特殊要求。

3 板式支座、盆式支座、球型支座检验报告中主要检验指标不得缺漏,板式支座主要检验指标为:抗压弹性模量、抗剪弹性模量、极限抗压强度、转角;当板式支座为四氟板支座时应检验四氟板与不锈钢板表面的摩擦系数。盆式支座主要检验指标为:竖向承载力、水平承载力、摩擦系数、转角。球形支座主要检验指标为:支座竖向承载力试验、支座水平承载力试验、支座摩擦系数试验、支座转动性能试验。

4 支座进场检验的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板式支座力学性能试验时,每批次每种规格支座随机抽取三块(或三对)。

2)盆式支座力学性能试验时,试验支座竖向承载力时,每批次每种规格支座随机抽取两个,其中一支座竖向承载力不小于 10MN,另一支座视具体情况而定;试验支座摩擦系数时,随机抽取两个同规格的成品支座,支座竖向承载力以 2MN 为宜,或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试验支座转动性能时,随机抽取两个同规格的支座,支座竖向承载力视试验机具体情况确定。

3)球形支座整体支座的试验,应在工厂检验合格的支座中,随意抽取三个支座,其中一个支座承载力应不小于 8000 kN

5 检验结果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判定:

1)板式支座力学性能试验时,随机抽取三块(或三对)支座,若有两块(或两对)不能满足要求,则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若有一块(或一对)支座不能满足要求时,则应从该批产品中随机再抽取双倍支座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2)盆式支座主要检验指标的各项试验均为合格,判定该支座为合格支座;试验合格的支座,试验后可以继续使用;试验支座在加载中出现损坏,则该支座为不合格。

3)球型支座支座的试验结果若有两个支座各有一项合格,或有一个支座两项不合格时,应取双倍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仍有一个支座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若有一个支座三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4.7.23 桥梁支座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 核查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是否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

2 核查检验抽样批及检验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 核查是否按规定进场检验,取样批量之和是否与实际用量相符。

4.7.24 桥梁支座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 无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

2 检验报告主要检验项目的质量指标不合格或主要检验项目缺漏。

3 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所代表的总数量与单位工程实际用量相比,严重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