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28 砂浆试块抗压强度检验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砂浆应按设计分类提供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见附录 C 质控(市政)表 C.0.93)。
2 砂浆试块取样留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桥涵、隧道按每个构筑物同类型、同强度等级每 100m3 砌体为一批,不足 100m³ 的按一批计,每批取样不少于 1 次;
2)道路挡土墙、护坡等砌筑物,每一工作班应制取 1 组;
3)给排水构筑物及管道工程砌筑物,每 50m³砌体不得少于 1 组。
3 砂浆强度应按验收批进行评定、配合比和原材料基本相同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砂浆划分为同一批,一个验收批的试块组数原则上不少于 3 组,并提供砂浆试块强度试验汇总表(见附录 C 质控(市政)表 C.0.94)和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见附录 C 质控(市政)表 C.0.95)。
4 每批试件抗压强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同一验收批砂浆试件抗压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 1.10 倍;
2)同一验收批砂浆试件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 85%。
5 当砂浆试件块强度评定不合格或试件留置组数严重不足或对砂浆强度的代表性有怀疑,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砂浆和砌体强度进行鉴定,并作为处理的依据。鉴定处理应有处理记录,并经设计单位同意签认。
4.8.29 砂浆试块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 核对设计图纸、施工记录、砂浆试块强度试验报告。核查砂浆试块的取样组数、制作日期、品种是否相符,留置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2 核查试验报告中的内容是否填写完整,养护、龄期是否符合要求,计算数据是否正确,是否按要求实施见证。
3 核对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核查砂浆强度评定是否按不同品种、强度等级及验收批进行评定。
4.8.30 砂浆试块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 砂浆无试块强度试验报告或试块留置组数严重不足或试块试验时龄期普遍偏差。
2 检验报告主要内容不全,未实施见证的。
3 砂浆、试块抗压强度验收评定不合格,又无鉴定处理记录或评定方法、计算错误;将不合格验收批评定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