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64 电缆敷设施工检查记录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压电缆敷设前必须经耐压测试合格。
2 电缆敷设施工应填写检查记录(见附录 C 质控(市政)表 C.0.185),记录应填写完整、齐全,数据真实,签证齐全,记录中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属直埋隐蔽的均应有建设(监理)单位代表签字。
4.9.65 电缆敷设施工检查记录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 核查高压电缆敷设前是否经耐压测试合格。
2 核查电缆敷设施工检查记录填写是否完整、齐全,数据是否真实,签证是否齐全。
3 核查记录中的主要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9.66 电缆敷设施工检查记录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 高压电缆敷设前未经耐压测试,或耐压测试不合格。
2 无电缆敷设施工检查记录。
3 记录弄虚作假。
4 记录中的主要技术指标不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