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79 管道/设备焊接检查记录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设备焊接应做检查记录(见附录 C 质控(市政)表 C.0.190),记录应填写完整、齐全,数据真实,签证齐全。
2 焊缝最终评定结论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
4.9.80 管道/设备焊接检查记录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 核查管道/设备焊接检查记录填写是否完整、齐全,数据是否真实,签证是否齐全。
2 核查记录中焊缝最终评定结论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9.81 管道/设备焊接检查记录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 无管道/设备焊接检查记录。
2 记录中的焊缝最终评定结论不符合设计要求。
3 记录弄虚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