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88 隧道开挖断面施工及工作面地质状况记录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洞口、洞身开挖后, 由施工单位及时填报开挖检查记录表(附录 C 质控(市政)表 C.0.194)及开挖工作面地质状况记录表(见附录 C 质控(市政)表 C.0.193),报监理工程师确认;若围岩与设计不符或围岩情况发生很大变化时,应由建设(代建)单位会同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第三方监测、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检验,并填写工程洽商记录,验收结论应明确,签证齐全。
2 开挖面应检查开挖断面边坡或围岩类别与设计对比情况、围岩超欠情况,以及开挖方法是否符合要求,并附图说明。
3 对围岩类别有疑义的,应根据相关规范予以判别。
4.9.89 隧道开挖断面施工及工作面地质状况记录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 核查开挖记录内容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签证是否齐全,结论是否明确。
2 对围岩类别有疑义的,是否根据设计要求或围岩判别处理意见进行地围岩类别变更。
3 若需要围岩类别变更,变更结论是否明确。
4.9.90 隧道开挖断面施工及工作面地质状况记录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 无开挖检查记录。
2 检查结论中,断面超欠挖不符合规定的。
3 围岩判别结论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