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94 喷射混凝土(纤维混凝土)施工记录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喷射混凝土(纤维混凝土)施工 应按《喷射混凝土施工技术规程》YBJ226 相关规定执行,均应由当班施工员填写喷射混凝土(纤维混凝土)记录(见附录 C 质控(市政)表 C.0.197)。
2 喷射混凝土(纤维混凝土)施工前,应在注明工程名称、浇注部位、浇注日期、天气、温度、设计强度等级等基本情况。围岩类别情况、系统锚杆施工情况、钢筋网片挂设情况经验收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代建)单位现场代表在表上相应位置签字表明同意开始喷射混凝土(纤维混凝土)施工工序作业。
3 预拌混凝土(纤维混凝土)混合料,应写明供料厂名,合同号、供料强度等级与配合比试验单编号。若是采用现场拌和,则应由施工员根据相应配合比通知单计算每盘用量,并根据在浇注前现场测定的砂、石等材料的含水率计算每盘实际的材料用量。
4 采用现场拌和,应对首盘混合料干湿程度进行测定,若超出配合比允许范围,应重新测量材料含水率与材料用量,检验是否因用水量或其它材料用量误差导致混合料干湿程度不符,否则应与试验部门联系重新调整配合比。
5 喷射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规范规定制作足够组数的抗压试件,有抗渗要求的结构喷射混凝土应制作抗渗试件。试块留置情况按见证取样、标准养护与同条件养护等不同情况分别写明试件留置组数、种类与编号。
6 喷射混凝土(纤维混凝土)记录签证应齐全。
4.9.95 喷射混凝土(纤维混凝土)施工记录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 对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日记,核查喷射混凝土(纤维混凝土)结构均有施工记录,且是否按施工次数记录。
2 对照施工图设计文件与施工日记,检验每次喷射混凝土(纤维混凝土)的数量和时间,试块留置的数量和种类是否符合要求。
3 核查浇注的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是否有效,每盘材料品种、用量计算是否正确。
4 核查喷射混凝土(纤维混凝土)施工记录填写是否详实,各有关人员签证是否齐全。4.9.96 喷射混凝土(纤维混凝土)施工记录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 喷射混凝土(纤维混凝土)施工无记录,或记录弄虚作假。
2 喷射混凝土(纤维混凝土)试块留置数量与种类不符合要求。
3 拌制喷射混凝土(纤维混凝土)混合料所依据的配合比通知单已经失效,或原材料品种、数量与配合比单不符,或计算每盘用量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