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

表 D.0.3 连续式平整度检验报告

填写规范


5.3.1 路面平整度试验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路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或进行路况评定需要时,城市快速路使用连续式平整度仪测定平整度。

2 连续式平整度仪目前标准仪器仅限于三米八轮平整度仪并带有自动计算功能。

3 牵引连续式平整度仪时,横向位置保持稳定,速度应保持匀速,速度宜为 5km/h,最大不得超过12km/h

4 连续式平整度仪测定平整度试验时应按规定内容做好记录(见附录 D 检验(市政)表 D.0.3)。

5.3.2 路面平整度试验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 核查用于连续式平整度仪测定平整度试验所用汽车牵引连续式平整度仪时,速度是否匀速,速度是否超过 12km/h

2 核查用于连续式平整度仪测定平整度试验所用连续式平整度仪其检测箱各部分是否满足要求。

3 核查评定路段检查点数是否足够。

5.3.3 路面平整度试验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 无相应连续式平整度仪测定平整度试验记录。

2 评定路段检查点数严重不足。

3 道路测定结果的标准差不符合要求。

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