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1 污水管道闭水试验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污水管道回填土方前应采用闭水试验法进行严密性试验。
2 管道闭水试验时,试验管道应具备下列条件:
1)管道及检查井外观质量已验收合格;
2)管道未回填土且沟槽内无积水;
3)全部予留孔应封堵,不得渗水;
4)管道两端堵板承载力经核算应大于水压力的合力;除预留进出水管外,应封堵坚固,不得渗水;
5)顶管施工,其注浆孔封堵且管口按设计要求处理完毕,地下水位于管底以下。
3 管道闭水试验水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不超过管顶内壁时,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管顶内壁加 2m 计;
2)当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超过管顶内壁时,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加 2m 计;
3)当计算出的试验水头小于 10m,但已超过上游检查井井口时,试验水头应以上游检查井井口高度为准。
4 管道闭水试验时,应进行管道外观检查,不得出现漏水现象,且实测渗水量小于或等于规范规定的允许渗水量时,管道严密性试验判定为合格。闭水试验应按规定内容做好记录(见附录 D 检验(市政)表 D.0.4)。
5.4.2 污水管道闭水试验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 核查管道及检查井外观质量记录。
2 对照施工日志、试验记录等,核查试验时间是否在管道回填之前,闭水试验水头是否符合规定。
3 核查闭水试验记录内容及试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4 核查闭水试验记录各方签证是否齐全。
5.4.3 污水管道闭水试验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 无相应闭水试验记录。
2 闭水试验水头不符合规定。
3 闭水试验时间在污水管道土方回填后。
4 闭水试验记录内容或闭水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
5 闭水试验记录中各方签证不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