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监理会议纪要
7.5.1 监理会议结要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监理会议纪要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监理例会纪要及专题会议纪要。
2 工程项自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化表会签。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
2)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3)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4)建设单位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6)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监理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3 监理列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专题会议纪要是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或参加的,为解决监理过程中的工程专项问题而不定期召开的会议。专题会议纪要的内容包括会议主要议题、会议内容、与会单位、参加人员及召开
时间等。
监理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检查上次列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迅度自标及其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施工安全管理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其他有关事宜。
4 监理会议签到表宜按附录A中表A.25的格式,由项目监理机构记录,监理单位留存。
7.5.2 监理会议纪要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 核查会议主持单位或主持人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 核查会议纪要内容记载是否完整,表述是否清晰。
3 核查会议纪要是否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7.5.3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 会议主持单位或主持人不符合规定要求。
2 会议纪要内容记载不完整,或表述模棱两可。
3 会议纪要未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或会签不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