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1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符合要求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应实行动态管理,需要调整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程序重新审查。
2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2)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施工需求;
4)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施工恩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
3.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应符合附录B中表B.9的格式,由施工单位填报。本派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8.6.2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核查审核、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 核查编制内容是否有针对性、满足施工要求。
3 核查报审表签章、日期是否完整。
8.6.3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审核、审批程序不符合规范要求。
2编制内容无针对性或针对性不强,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3未根据监理机构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或重新编制。
4报审表签章、日期不完整,或由不具备资格的人员签字。
8.7.1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值报审的施工方案,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2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的工程及结构复杂、技术难度大的工程应编制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3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2)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有关标准。
4专项施工方案权按规定实行动态管理,需要调整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程序重新审查
5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应符合附录B中表B.9的格式,由施工单位填报。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8.7.2 专项施工方案报审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核查审核、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相关单位和人员签章是否完整。
2核查编制内容是否有针对性、满足施工要求。
3核查报审表签章、日期是否完整。
8.7.3专项施工方案报审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审核、审批程序不符合规范要求,或相关单位和人员签章不完整。
2编制内容无针对性或针对性不强,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3未根据监理机构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或重新编制。
4报审表签章、日期不完整,或由不具备资格的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