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施工设备进场报审表
8.9.1施工设备进场报审表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设备进场报审,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定期提交影响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大型机械设备以及测量、计量设备的检查和检定报告。
2施工设备的进场时间、 数量、性能应与投标承诺、施工合同约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基本相一致,并应能满足工程实际简要。
3施工设备进场报审表应符合附录B中表B的格式,由施工单位填报。本表一式二份,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各一份
8.9.2施工设备进场报审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核查报审程序是否符合 规定要求。
2核查施工设备合格证明文件,仅器(仪表)检定证书是否齐全、有效。
3核查使用单位进场验收记录是否完整。
4核查报审表签章、日期是否完整。
8.9.3施工设备进场报审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报审程序不符合规定 要求。
2施工设备合格证明文件、仪器(仪表)检定证书不齐全,或检定证书无效,使用单位无组织进场验收,或进场验收记录不完整、结论不合格
4报审表签章、日期不完整,或由不具备资格的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