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危险性较大的边坡工程验收表
10.2.1危险性较大的边坡工程验收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危险性较大的边坡工程验收时,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2 危险性较大的边坡工程验收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施工方案、边坡支挡加固、边坡排水、边坡开挖、坡顶堆载、安全防护、边坡监测、作业环境、应急准备、其他。
3危险性较大的边坡工程验收人员应当包括:
1)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贵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王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2)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3)有关建设、勘察、设计和监测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4危险性较大的边坡工程验收表应按照本规程表B.21的要求填写。本表一式五份,参加验收单位各一份。
10.2.2危险性较大的边坡工程验收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核查验收内容和结论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核查验收人员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核查验收表签章、日期是否齐全。
10.2.3 危险性较大的边坡工程验收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验收内容和结论不符合规定要求。
2验收人员不符合规定要求。
3验收表签章、日期不齐全,或由不具备资格的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