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危险性较大的拆除工程验收表
10.6.1危险性较大的拆除工程验收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危险性较大的拆除 工程验收时,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
2危险性较大的拆除工程验收包括下列主要内施工方案、爆破审批、周边围挡防护、,机械设备安全、作业安全监测、环境监测、应急准备、其他。
3危险性较大的拆除工程验收人员应当包括:
1)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特殊工种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2)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3)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4危险性较大的拆除工程验收表应按照本规程表B.25的要求填写。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各一份。
10.6.2 危险性较大的拆除工程验收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 核查验收内容和结论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 核查验收人员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 核查验收表签章、日期是否齐全。
10.6.3 危险性较大的拆除工程验收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验收内容和结论不符合规定要求。
2验收人员不符合规定要求。
3验收表签章、 日期不齐全,或由不具备资格的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