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7. 7 钢筋加工
5. 7. 7. 1 检查数量
a)主控项目
1)钢筋原材料: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2)钢筋加工: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 3 件。
3)钢筋调直后力学性能检验: 同一厂家、 同一牌号、 同一规格调直钢筋, 重量不大于 30 吨为一批;每批见证取样3个试件。
b)一般项目
1)钢筋表面质量:进场时和使用时应全数检查。
2) 其他一般项目: 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 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 3 件。
5. 7. 7. 2 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见表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