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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0201_溶剂型涂料涂饰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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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剂型涂料涂饰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本节适用于丙烯酸酯涂料、聚氨酯丙烯酸涂料、有机硅丙烯酸涂料等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一、检验批划分

1 室外涂饰工程每一栋楼的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500~1000㎡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室内涂饰工程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涂料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二、主控项目

10.3.2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所选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10.3.3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光泽、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

10.3.4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反锈。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10.3.5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10.2.5条的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三、一般项目

10.3.6 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3.6的规定。

表10.3.6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变通涂饰

高级涂饰

检验方法

1

颜色

均匀一致

均匀一致

观察

2

光泽、光滑

光泽基本均匀光滑无挡手感

光泽均匀一致光滑

观察、手摸检查

3

刷纹

刷纹通顺

无刷纹

观察

4

裹棱、流坠、皱皮

明显处不允许

不允许

观察

5

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允许偏差(mm)

2

1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注:无光色漆不检查光泽。

10.3.7 清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3.7的规定。

表10.3.7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普通涂饰

高级涂饰

检验方法

1

颜色

基本一致

均匀一致

观察

2

木纹

棕眼刮平、木纹清楚

棕眼刮平、木纹清楚

观察

3

光泽、光滑

光泽基本均匀光滑无挡手感

光泽均匀一致光滑

观察、手摸检查

4

刷纹

无刷纹

无刷纹

观察

5

裹棱、流坠、皱皮

明显处不允许

不允许

观察

10.3.8 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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