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堆放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
按施工段、变形缝划分;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验收批。
二、主控一般项目
9.4.1 施工前应对土石方平衡计算进行检查,堆放与运输应满足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9.4.2 施工中应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堆放位置、堆放的安全距离、堆土的高度、边坡坡率、排水系统、边坡稳定、防扬尘措施等内容,并应满足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9.4.3 在基坑(槽)、管沟等周边堆土的堆载限值和堆载范围应符合基坑围护设计要求,严禁在基坑(槽)、管沟、地铁及建构(筑)物周边影响范围内堆土。对于临时性堆土,应视挖方边坡处的土质情况、边坡坡率和高度,检查堆放的安全距离,确保边坡稳定。在挖方下侧堆土时应将土堆表面平整,其顶面高程应低于相邻挖方场地设计标高,保持排水畅通,堆土边坡坡率不宜大于1: 1.5。在河岸处堆土时,不得影响河堤的稳定和排水,不得阻塞污染河道。
9.4.4 施工结束后,应检查堆土的平面尺寸、高度、安全距离、边坡坡率、排水、防扬尘措施等内容,并应满足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9.4.5 土石方堆放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9.4.5的规定。
表9.4.5土石方堆放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
项 |
序 |
项目 |
允许值或允许偏差 |
检查方法 |
|
单位 |
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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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项目 |
1 |
总高度 |
不大于设计值 |
水准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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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长度、宽度 |
设计值 |
全站仪或用钢尺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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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堆放安全距离 |
设计值 |
全站仪或用钢尺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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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坡率 |
设计值 |
目测法或用坡度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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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 |
1 |
防扬尘 |
满足环境保护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
目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