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水系统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Ⅱ)(非金属管道)
一、检验批划分
应按一个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二、主控项目
9.2.1 空调工程水系统的设备与附属设备、管道、管配件及阀门的型号、规格、材质及连接形式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外观质量并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9.2.2 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隐蔽管道必须按本规范第3.0.11条的规定执行;
2 焊接钢管、镀锌钢管不得采用热煨弯;
3 管道与设备的连接,应在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与水泵、制冷机组的接管必须为柔性接口。柔性短管不得强行对口连接,与其连接的管道应设置独立支架;
4 冷热水及冷却水系统应在系统冲洗、排污合格(目测:以排出口的水色和透明度与入水口对比相近,无可见杂物),再循环试运行2h 以上,且水质正常后才能与制冷机组、空调设备相贯通;
5 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管道穿越墙体或楼板处应设钢制套管,管道接口不得置于套管内,钢制套管应与墙体饰面或楼板底部平齐,上部应高出楼层地面20~50mm,并不得将套管作为管道支撑。保温管道与套管四周间隙应使用不燃绝热材料填塞紧密。
检查数量:系统全数检查。每个系统管道、部件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旁站或查阅试验记录、隐蔽工程记录。
9.2.3 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外观检查合格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水压试验。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冷热水、冷却水系统的试验压力,当工作压力小于等于1.0MPa时,为1.5倍工作压力,但最低不小于0.6MPa;当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为工作压力加0.5MPa。
2 对于大型或高层建筑垂直位差较大的冷(热)媒水、冷却水管道系统宜采用分区、分层试压和系统试压相结合的方法。一般建筑可采用系统试压方法。分区、分层试压:对相对独立的局部区域的管道进行试压。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0min,压力不得下降,再将系统压力降至工作压力,在60min内压力不得下降、外观检查无渗漏为合格。
系统试压:在各分区管道与系统主、干管全部连通后,对整个系统的管道进行系统的试压。试验压力以最低点的压力为准,但最低点的压力不得超过管道与组成件的承受压力。压力试验升至试验压力后,稳压10min,压力下降不得大于0.02MPa,再将系统压力降至工作压力,外观检查无渗漏为合格。
3 各类耐压塑料管的强度试验压力为1.5倍工作压力,严密性工作压力为1.15倍的设计工作压力;
4 凝结水系统采用充水试验,应以不渗漏为合格。
检查数量:系统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旁站观察或查阅试验记录。
9.2.4 阀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阀门的安装位置、高度、进出口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连接应牢固紧密;
2 安装在保温管道上的各类手动阀门,手柄均不得向下;
3 阀门安装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阀门的铭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阀门标志》GB12220的规定。对于工作压力大于1.0MPa及在主干管上起到切断作用的阀门,应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他阀门可不单独进行试验,待在系统试压中检验。强度试验时,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持续时间不少于5min,阀门的壳体、填料应无渗漏。严密性试验时,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的时间内应保持不变,时间应符合表9.2.4 的规定,以阀瓣密封面无渗漏为合格。
表9.2.4阀门压力持续时间
公称直径DN(mm) |
最短试验持续时间(s) |
|
严密性试验 |
||
金属密封 |
非金属密封 |
|
≤50 |
15 |
15 |
65~200 |
30 |
15 |
250~450 |
60 |
30 |
≥500 |
120 |
60 |
检查数量:1、2款抽查5%,且不得少于1 个。水压试验以每批(同牌号、同规格、同型号)数量中抽查20%,且不得少于1 个。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按设计图核对、观察检查;旁站或查阅试验记录。
9.2.5 补偿器的补偿量和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应根据设计计算的补偿量进行预拉伸或预压缩。设有补偿器(膨胀节)的管道应设置固定支架,其结构形式和固定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在补偿器的预拉伸(或预压缩)前固定;导向支架的设置应符合所安装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旁站或查阅补偿器的预拉伸或预压缩记录。
三、一般项目
9.3.1 当空调水系统的管道,采用建筑用硬聚氯乙烯(PVC-U)、聚丙烯(PP-R)、聚丁烯(PB)与交联聚乙烯(PEX)等有机材料管道时,其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要求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0%,且不得少于2处。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验证产品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9.3.8 金属管道的支、吊架的型式、位置、间距、标高应符合设计或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吊架的安装应平整牢固,与管道接触紧密。管道与设备连接处,应设独立支、吊架;
2 冷(热)媒水、冷却水系统管道机房内总、干管的支、吊架,应采用承重防晃管架;与设备连接的管道管架宜有减振措施。当水平支管的管架采用单杆吊架时,应在管道起始点、阀门、三通、弯头及长度每隔15m设置承重防晃支、吊架;
3 无热位移的管道吊架,其吊杆应垂直安装;有热位移的,其吊杆应向热膨胀(或冷收缩)的反方向偏移安装,偏移量按计算确定;
4 滑动支架的滑动面应清洁、平整,其安装位置应从支承面中心向位移反方向偏移1/2位移值或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5 竖井内的立管,每隔2~3层应设导向支架。在建筑结构负重允许的情况下,水平安装管道支、吊架的间距应符合表9.3.8的规定;
表9.3.8钢管道支、吊架的最大间距
公称直径(mm) |
15 |
20 |
25 |
32 |
40 |
50 |
70 |
80 |
100 |
125 |
150 |
200 |
250 |
300 |
|
支架的最大间距(m) |
L1 |
1.5 |
2.0 |
2.5 |
2.5 |
3.0 |
3.5 |
4.0 |
5.0 |
5.0 |
5.5 |
6.5 |
7.5 |
8.5 |
9.5 |
L2 |
2.5 |
3.0 |
3.5 |
4.0 |
4.5 |
5.0 |
6.0 |
6.5 |
6.5 |
7.5 |
7.5 |
9.0 |
9.5 |
10.5 |
|
对大于300mm的管道可参考300mm管道 |
|||||||||||||||
注:1.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2.0MPa,不保温或保温材料密度不大于200kg/m3 的管道系统。 2.L1 用于保温管道,L2 用于不保温管道。 |
6 管道支、吊架的焊接应由合格持证焊工施焊,并不得有漏焊、欠焊或焊接裂纹等缺陷。支架与管道焊接时,管道侧的咬边量,应小于0.1管壁厚。
检查数量:按系统支架数量抽查5%,且不得少于5个。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9.3.9 采用建筑用硬聚氯乙烯(PVC-U)、聚丙烯(PP-R)与交联聚乙烯(PEX)等管道时,管道与金属支、吊架之间应有隔绝措施,不可直接接触。当为热水管道时,还应加宽其接触的面积。支、吊架的间距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要求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系统支架数量抽查5%,且不得少于5个。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9.3.10 阀门、集气罐、自动排气装置、除污器(水过滤器)等管道部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阀门安装的位置、进出口方向应正确,并便于操作;连接应牢固紧密,启闭灵活;成排阀门的排列应整齐美观,在同一平面上的允许偏差为3mm;
2 电动、气动等自控阀门在安装前应进行单体的调试,包括开启、关闭等动作试验;
3 冷冻水和冷却水的除污器(水过滤器)应安装在进机组前的管道上,方向正确且便于清污;与管道连接牢固、严密,其安装位置应便于滤网的拆装和清洗。过滤器滤网的材质、规格和包扎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4 闭式系统管路应在系统最高处及所有可能积聚空气的高点设置排气阀,在管路最低点应设置排水管及排水阀。
检查数量:按规格、型号抽查10%,且不得少于2个。
检查方法:对照设计文件尺量、观察和操作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