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布线系统调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检验批的划分按施工段、单元及系统划分,对与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二、主控项目
8.0.5 对绞电缆链路或信道和光纤链路或信道的检测: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自检记录应包括全部链路或信道的检测结果。
2 自检记录中各单项指标全部合格时,应判为检测合格。
3 自检记录中各个单项指标中有一项及以上不合格时,应抽检,且抽样比例不应低于10%,抽样点应包括最远布线点;抽检结果的判定应符合本规范第8.0.4条的规定。
三、一般项目
8.0.6 综合布线的标签和标识应按10%抽检,综合布线管理软件功能应全部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为检测合格。
8.0.7 综合布线系统的验收文件除应符合本规范3.4.4条的规定外,尚应包括综合布线管理软件的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