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广播系统调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检验批的划分按施工段、单元及系统划分,对与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二、主控项目
12.0.2 当紧急广播系统具有火灾应急广播功能时,应检查传输线缆、槽盒和导管的防火保护措施。
12.0.4 公共广播系统检测时,应检测公开广播系统的应备声压级,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12.0.5 主观评价应对广播分区逐个进行检测和试听,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语言清晰度主观评价评分应符合表12.0.5的规定:
表12.0.5语言清晰度主观评价评分
主观评价 |
评分值(等级) |
语言清晰度极佳,十分满意 |
5分(优) |
语言清晰度好,比较满意 |
4分(良) |
语言清晰度一般,尚可接受 |
3分(中) |
语言清晰度差,勉强能听 |
2分(差) |
语言清晰度低劣,无法接受 |
1分(劣) |
2 评价人员应独立评价打分,评价结果应取所有评价人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3 评价结果不低于4分的应判定为合格。
12.0.6 公共广播系统检测时,应检测紧急广播的功能和性能能,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评为合格。当紧急广播包括火灾应急广播时,应检测下列内容:
1 紧急广播具有最高级别的优先权;
2 警报信号触发后,紧急广播向相关广播区播放警示信号、警报语生文件或实时指挥语声的相应时间;
3 音量自动调节;
4 手动发布紧急广播的意见到位功能;
5 设备的热备用功能、定时自检和故障自动告警功能;
6 备用电源的切换时间;
7 广播分区域建筑防火分区匹配。
三、一般项目
12.0.7 公共广播系统检测时,应检测业务广播和背景广播的功能,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12.0.8 公共广播系统的声场不均匀度、漏出声衰减及系统设备信噪比:公共广播系统检测时,应检测公共广播系统的声场不均匀度、漏出声衰减及系统设备信噪比,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12.0.9 公共广播系统的扬声器分布:公共广播系统检测时,应检查公共广播系统扬声器位置,分布合理、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