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涂料涂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本表适用于钢结构的防腐涂料(油漆类)涂装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一、检验批划分
可按钢结构制作或钢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二、主控项目
4.9.1 钢结构防腐涂料、稀释剂和固化剂等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
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14.2.1 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处理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焊渣、焊疤、灰尘、油污、水和毛刺等。当设计无要求时,钢材表面除锈等级应符合表 14.2.1 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 10%,且同类构件不应少于 3 件。
检验方法:用铲刀检查和用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规定的图片对照观察检查。
表14.2.1 各种底漆或防锈漆要求最低的除锈等级
涂料品种 |
除锈等级 |
油性酚醛、醇酸等底漆或防锈漆 |
St2 |
高氯化聚乙烯、氯化橡胶、氯磺化聚乙烯、环氯树脂、聚氨酯等底漆或防锈漆 |
Sa2 |
无机富锌、有机硅、过氯乙烯等底漆 |
Sa2½ |
14.2.2 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室外应为 150μm,室内应为 125μm,其允许偏差为-25μm。每遍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为-5μm。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 10%,且同类构件不应少于 3 件。
检验方法:用干漆膜测厚仪检查。每个构件检测5处,每处的数值为3个相距50mm测点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平均值。
三、一般项目
4.9.3 防腐涂料和防火涂料的型号、名称、颜色及有效期应与其质量证明文件相符。
开启后,不应存在结皮、结块、凝胶等现象。
检查数量:按桶数抽查 5%,且不应少于 3 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4.2.3 构件表面不应误涂、漏涂,涂层不应脱皮和返锈等。涂层应均匀、无明显皱皮、流坠、针眼和气泡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4.2.4 当钢结构处在有腐蚀介质环境或外露且设计有要求时,应进行涂层附着力测试,在检测处范围内,当涂层完整程度达到 70%以上时,涂层附着力达到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 1%,且不应少于 3 件,每件测 3 处。
检验方法: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漆膜附着力测定法》GB1720 或《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GB9286 执行。
14.2.5 涂装完成后,构件的标志、标记和编号应清晰完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