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零部件边缘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本表适用于铝合金结构制作及安装中铝合金零件及部件加工的质量验收。
一、检验批划分
可按相应的铝合金结构制作工程或铝合金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及进料实际情况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二、主控项目
7.3.1 铝合金零部件,按设计要求需要进行边缘加工时,其创削量不应小于1.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工艺报告和施工纪录。
三、一般项目
7.3.2 边缘加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3.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加工面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表7.3.2 边缘加工的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 |
零部件的宽度,长度 |
±1.0mm |
加工边直线度 |
L/3000,且不大于2.0mm |
相邻两边夹角 |
±0.6' |
加工面表面粗糙度 |
|
注:L为加工边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