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
按施工段、工艺或机械分组划分;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验收批。
二、主控项目
1.小砌块和芯柱混凝土、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检查数量:每一生产厂家,每1万块小砌块为一验收批,不足1万块按一批计,抽检数量为一组。用于多层以上建筑的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少于2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类、各强度等级的普通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验收批的预拌砂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抽检可为3组。
(2)检验方法:检查小砌块和芯柱混凝土、砌筑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2.水平、竖向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应符合标准规定的允许偏差值。
(1)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2)检验方法:用专用百格网检测小砌块与砂浆粘结痕迹,每处检测3块小砌块,取其平均值。
3.墙体转角处和纵横交接处的砌筑、斜槎留置、施工洞孔直槎留置及砌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2)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芯柱贯通、芯柱混凝土: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2)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三、一般项目
1.水平、竖向灰缝厚度:符合标准规定的允许偏差值。
(1)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2)检验方法:水平灰缝用尺量5皮小砌块的高度折算;竖向灰缝宽度用尺量2m砌体长度折算。
2.砖砌体尺寸、位置:应符合规范表5.3.3的规定。
规范表5.3.3 砖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
项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抽检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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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轴线位移 |
10 |
用经纬仪和尺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
承重墙、柱全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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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基础、墙、柱顶面标高 |
±15 |
用水准仪和尺检查 |
不应小于5处 |
||
3 |
墙面 垂直 度 |
每层 |
5 |
用2m托线板检查 |
不应小于5处 |
|
全 高 |
10m |
10 |
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或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
外墙全部阳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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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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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表面平整度 |
清水墙、柱 |
5 |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
不应小于5处 |
|
混水墙、柱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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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水平灰缝平直度 |
清水墙 |
7 |
拉5m线和尺检查 |
不应小于5处 |
|
混水墙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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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
±10 |
用尺检查 |
不应小于5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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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
20 |
以底层窗口为准,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
不应小于5处 |
||
8 |
清水墙游丁走缝 |
20 |
以每层第一皮砖为准,用吊线和尺检查 |
不应小于5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