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8 坝体填筑应沿坝轴线方向进行,宜采用定点测量方式,不得超厚。
3.4.9 坝体碾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坝体碾压前应对填料层的松铺厚度、平整度和含水率进行检查,并应符合要求后再进行碾压。
2 分段填筑时,各段土层之间应设立标志,上、下层分段位置应错开,应防止欠压、漏压和过压。
3 坝体碾压应沿平行坝轴线方向进行,不得垂直坝轴线方向碾压。
4 分段碾压时,相邻两段交接带碾迹应彼此搭接,顺碾压方向搭接长度不应小于0. 3m~0.5m,垂直碾压方向搭接宽度应为1.0m~1.5m。
5 坝体碾压宜采用振动碾,振动碾工作重量宜大于10t,振动频率应为20Hz~ 30Hz,行驶速度不应超过4km/h,并应检查振动碾的实际工作性能。
6 机械碾压不到的部位, 应辅以夯具夯实,夯实时应采用连环套打法,并应采取夯迹双向套压,夯压夯应为1/3,行压行应为1/3;分段、分片夯实时,夯迹搭压宽度不应小于夯径的1/3.
7 坝体应碾压合格后再铺筑上层新料。
3.4.10 黏性土坝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填筑与碾压应连续进行。当气候干燥,土层表面水分蒸发较快或需短时间停工时,其表面风干土层及填筑应经常洒水湿润,并应使含水率保持在设计控制的范围以内,需长时间停工时,应铺设保护层。复工时应予以清除,并应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后再填筑。
2 横向接缝的接合坡比不应大于1 : 3.0,高差不宜大于10.0m。当横向接缝陡于1:3.0时,在接合处应采取专门措施压实,压实宽度不应小于1. 0m~2.0m,且距接合面2. 0m以内不得用
夯板夯实。除高压缩性地基上的土坝外,可设置纵向接缝,但宜采用不同高度的斜坡和平台相间形式,平台间高差不宜大于15. 0m。
3 坝体接缝坡面的处理应随坝体填筑上升,接缝应陆续削坡,并应直至合格面,应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再填筑。黏性土或砾质土的接合面削坡取样检查合格后,应边洒水、边刨毛、边摊.铺、边压实,并宜控制其含水率为施工含水率的上限。
4 铺土时, 上、下游坝坡应留有削坡余量,并应在铺筑护坡前按设计断面削坡。铺土与岩石岸坡相接时,岩坡削坡后不宜陡于1:0.75,不得出现反坡。
5 雨季施工时,应有可靠的排水设施,其填筑面可中央凸起,并应向上、下游倾斜。雨后填筑面可根据未压实表土含水率情况,分别采用翻松、晾晒或清除处理,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再复工。有积水、泥泞和运输车辆走过的坝面上不得填土。下雨及复工前,严禁施工机械穿越和人员践踏坝面。
6 负温下施工时,应进行气温、土 温、风速的测量、气象预报及质量控制工作。摊铺、碾压和取样等应采用快速连续作业,并应做好压实土层的防冻保温工作。压实时土料温度应在-1C以上,当最低气温在-10C以下,或在0℃以下且风速大于10m/s时,应停止施工。
7 在摊铺中严禁 夹有冰雪,不得含有冰块。黏性土的含水率不应大于塑限的90%,砂(砾)石料的含水率应小于4%。因下雪停工时,复工前应清理坝面冰雪和冰块,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再复工。
3.4.11 堆石坝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堆石和砂(砾)石料等粗粒岩土的卸料高度不宜大于2.0m。粗粒岩土卸料发生分离现象时,应将其拌和均匀。
2 堆石和砂(砾)石料铺料后应加水。在无试验资料情况下,砂(砾)石的加水量宜为其填筑量的20%~40%。中、细砂的加水量应按其最优含水量控制。堆石和砂(砾)石料的加水应在压实前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