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主控项目
8.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支护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围岩级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编制专项模板设计方案。
8.1.2 模板及其支架材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专项模板设计方案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8.1.3 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模板及支架安装完成后,应按专项模板设计方案对模板的定位,支架杆件的规格、尺寸、数量及支架杆件之间的连接,以及支架杆件底部的支承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力矩扳手检查。
8.1.4 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茬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1.5 现浇混凝土 支模时应保证混凝土支护设计厚度,其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竖井局部支护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值50mm。
2斜井、 斜坡道、平硐、巷道、硐室局部支护厚度,均不得小于设计值30mm。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选取检查断面和测点。
检验方法:尺量最小值,或核查施工检查记录。
II一般项目
8.1.9 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模板接缝宽度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 1.9的规定,
检查数量:抽查模板数量的10%,且不少于3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