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路基(路床)质量检验标准
6.8.1 土方路基(路床)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路基压实度应符合本规范表6.3.12-2的规定。
表6.3.12—2 路基压实度标准
填挖类型 |
路床顶面以下深度(cm) |
道路类型 |
压实度(%)(重型击实)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
范围 |
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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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方 |
0~30 |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
≥95 |
1000m² |
每层3点 |
环刀法、灌水法或灌砂法 |
次干路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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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路及其他小路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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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方 |
0~80 |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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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干路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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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路及其他小路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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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50 |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
≥93 |
||||
次干路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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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路及其他小路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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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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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干路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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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路及其他小路 |
≥87 |
检查数量:每1000㎡、每压实层抽检3点。
检验方法:环刀法、灌砂法或灌水法。
2弯沉值,不应大于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每车道、每20m测1点。
检验方法:弯沉仪检测。
一般项目
1土路基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1的规定。
表6.8.1 土路基允许偏差
注:B为施工时必要的附加宽度。
2路床应平整、坚实,无显著轮迹、翻浆、波浪、起皮等现象,路堤边坡应密实、稳定、平顺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