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13 夯管施工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管节、焊材、防腐层等工程材料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各项性能检验报告,检查产品制造原材料质量保证资料;检查产品进场验收记录。
2 钢管组对拼接、外防腐层(包括焊口补口)的质量经检验(验收)合格;钢管接口焊接检验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全数观察;按本规范第5章的相关规定进行检查,检查焊接检验报告。
3 管道线形应平顺、无变形、裂缝、突起、突弯、破损现象;管道无明显渗水现象;
检查方法:观察,其中渗漏水程度按本规范附录F第F.0.3条的规定观察。
一般项目
4 管内应清理干净,无杂物、余土、污泥、油污等;内防腐层的质量经检验(验收)合格;
检查方法:观察;按本规范第5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内防腐层检查。
5 夯出的管节外防腐结构层完整、附着紧密,无明显划伤、破损等现象;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6 夯入的起始管节,其轴向水平位置、管中心高程的允许偏差应控制在±20mm范围内;
检查方法:用经纬仪、水准仪测量;检查施工记录。
7 夯锤的锤击力、夯进速度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承受锤击的管端部无变形、开裂、残缺等现象,并满足接口组对焊接的要求;
检查方法:逐节检查;用钢尺、卡尺、焊缝量规等测量管端部;检查施工技术方案,检查夯进施工记录。
8 夯管贯通后的管道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7.13的规定。
表6.7.13夯管贯通后的管道的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查数量 |
检查方法 |
|||
范围 |
点数 |
|||||
1 |
轴线水平位移 |
80 |
每管节 |
1点 |
用经纬仪测量或 挂中线用钢尺量测 |
|
2 |
管道内底 高程 |
D1< 1300 |
40 |
用水准仪测量 |
||
D1≥1500 |
60 |
|||||
3 |
相邻管间错口 |
≤2 |
用钢尺量测 |
注: 1D1为管道内径(mm).
2 D1≤700mm时,检查项目1和2可直接测量管道两端、检查项目3可检查施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