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或混凝土支撑系统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
按施工段、变形缝划分;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验收批。
二、主控项目、一般项目
7.5.1 支撑系统包括围囹及支撑,当支撑较长时(一般超过15m),还包括支撑下的立柱及相应的立柱桩。
7.5.2 施工前应熟悉支撑系统的图纸及各种计算工况,掌握开挖,及支撑设置的方式、预顶力及周围环境保护的要求。
7.5.3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开挖和支撑的程序及时间,对支撑的位置(包括立柱及立柱桩的位置)、每层开挖深度、预加顶力(如需要时)、钢围囹与围护体或支撑与围囹的密贴度应做周密检查。
7.5.4 全部支撑安装结束后,仍应维持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转直至支撑全部拆除。
7.5.5 作为永久性结构的支撑系统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要求。
7.5.6 钢或混凝土支撑系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7.5.6的规定。
表7.5.6钢及混凝土支撑系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项 |
序 |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
检查方法 |
|
单位 |
数量 |
||||
主控 项目 |
1 |
支撑位置:标高 平面 |
mm mm |
30 100 |
水准仪 用钢尺量 |
2 |
预加顶力 |
kN |
±50 |
油泵读数或传感器 |
|
一般 项目 |
1 |
围囹标高 |
mm |
30 |
水准仪 |
2 |
立柱桩 |
参见本规范第5章 |
参见本规范第5章 |
||
3 |
立柱位置:位置 平面 |
mm |
30 50 |
水准仪 用钢尺量 |
|
4 |
开挖超深(开槽放支撑不在此范围) |
mm |
<200 |
水准仪 |
|
5 |
支撑安装时间 |
设计要求 |
用钟表估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