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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13 锚喷支护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填写规范


表3.13  锚喷支护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填表要求

  填表时必须遵守“填表基本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本表适用于锚杆、喷射混凝土以及锚杆与喷射混凝土组合的支护工程。
  2.单元工程划分:宜按每一施工区(段)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3.注浆锚杆安装后72h内,不应敲击、碰撞或悬挂重物,使用速凝材料而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4.单元工程量填写锚喷支护的面积(m)、喷射混凝土的体积(m)、锚杆的长度(m)。
  5.本单元工程施工工序宜分为锚杆(包括钻孔)、喷混凝土(包括钢筋网制作及安装)2个工序,其中锚杆(包括钻孔)工序为主要工序,用△标注。锚喷支护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在工序质量验收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当只有一个工序时,工序施工质量即为单元工程质量。
  6.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提交下列资料:
  (1)施工单位应提交单元工程中所含工序(或检验项目)验收评定的检验资料,各项实体检验项目的检验记
录资料,施工中的见证取样检验及记录结果资料。
  (2)监理单位应提交对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的平行检测资料。
  7.锚喷支护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1)合格等级标准: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全部合格,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SL 633-2012的要求。
  (2)优良等级标准: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全部合格,其中锚杆工序施工质量达到优良;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SL 633-2012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