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4 堤身与建筑物结合部填筑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填表要求
填表时必须遵守“填表基本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单元工程划分:堤身与建筑物结合部填筑单元工程划分宜按填筑工程量相近的原则,可将5个以下填筑层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2.单元工程量填写土方填筑量(m)。
3.堤身与建筑物结合部填筑单元工程宜分为建筑物表面涂浆和结合部填筑2个工序,其中结合部填筑为主要工序,用△标注。本表是在表4.4.1及表4.4.2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4.堤身与建筑物结合部填筑单元工程施工前,应采集代表性土样复核填筑土料的土质,确定压实压实指标,并符合下列规定:
(1)上堤土料的颗粒组成、液限、塑限和塑性指数等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2)上堤土料为黏性土或少黏性土的,应通过轻型击实试验,确定其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率。
(3)上堤土料为无黏性土的,应通过相对密度试验,确定其最大干密度和最小干密度。
(4)当上堤土料的土质发生变化或填筑量达到3万m及以上时,应重新进行上述试验,并及时调整相应控制指标。
5.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提交下列资料:
(1)施工单位应提交单元工程中所含工序(或检验项目)验收评定的检验资料,各项实体检验项目的检验记录资料。
(2)监理单位应提交对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的平行检测资料。
6.单元工程质量标准:
(1)合格等级标准: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SL 634-2012的要求。
(2)优良等级标准: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其中优良工序应达到50%及以上,且主要工序应达到优良等级;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SL 634-2012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