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形式、 规格和技术参数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和方法应为全数检查出厂质量证明书和复验报告。
大六角头型高强度螺栓复验每批不应少于8套。
4.5.2 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和方法应为全数检查抗滑移系数报告。
4.5.3大六角头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施拧顺序和初拧、 复拧扭矩应满足设计要求。 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
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 82)的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应为每个节点抽取螺栓数的10%, 且不少于1个。 检验方法应采用扭矩扳手在螺栓终拧1h以后、 48h以前进行。
4.5.4 螺母和垫圈的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港口设备安装工程技术规范》 (JTJ 280)的有关规定。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 螺栓丝扣外露宜为2~3扣, 10%的螺栓丝扣外露可为1扣或4扣。检验数量应为抽查节点数的5%, 且不应少于10个。 检验方法应为观察检查。
4.5.5 高强度螺栓孔不应采用气割扩孔。 扩孔后的孔径不应超过1.2 倍的螺栓直径。 检验数量和方法应为全数检查扩孔施工记
录。
4.5.6 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 因构造原因未在终拧中拧掉梅花头的螺栓数不应大于该节点螺栓数的5%。 检验数量应
为抽查节点数的10%, 且不少于10个节点。 检验方法应为观察检查, 被抽查节点中梅花头未拧掉的应全数用扭矩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