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1 空载联动试运转应在送变电试运行和系统内各单机试运行合格后进行。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送变电试运行和单机试运转记录。
13.4.2 空载联动试运转前确认的系统联锁保护装置、 消防系统、监测系统、 报警系统和广播通信系统等应工作正常, 场地应无妨碍
联动试运转的杂物。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试运转记录并观察检查。
13.4.3 空载联动试运转应按调试大纲中规定的各系统工艺流程顺序进行, 每个流程至少应进行3次正常启动和停止操作, 系统中
主要工艺流程连续运行的时问不应小于2h, 运行的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试运转记录并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