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检验项目
2. 7. 3. 1 条石的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条石的长度偏差不应超出+50mm, 横断面尺寸的偏差不应超出+20mm。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按进场批次每批抽样 1%且不少于 5 件, 监理单位见证抽样检验。
检验方法: 检查检验资料, 并观察尺量。
2. 7. 3. 2 坡底处条石与蹬脚棱体应接触抵实, 不得用二片石填塞。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2. 7. 3. 3 砌筑形式和坡面的坡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条石应互相错缝, 坐紧挤实, 不得松动或浮塞。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必要时做撬拔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2. 7. 3. 4 干砌条石护面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 2. 7. 3. 4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