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砼所采用的砂、石应送入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检查检测报告。
2、对砂、石外观进行检查,发现含泥里过大,含有泥团、草根、树皮均禁止使用。
3、配制砼时,若掺入外加剂,其掺量和方法应通过试验确定。
4、砼的配制必须按试验室配合比经调整后称量准确后配制,拌合时间和加料顺序通过试验确定。
5、拌制砼用水,不得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硬化和有害杂质,凡适宜饮用的水均可使用,采用天然矿化水时,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2200mg/L; PH值>4。
6、砼的运输时间不宜超过0.5h (搅拌车除外),若初凝,另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