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焊接材料
主控项目
4.3.1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材料的质盎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3.2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一般项目
4.3.3焊钉及焊接瓷环的规格尺寸及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圆柱头焊钉》GB 10433中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量抽查1%,且不应少于10套。
检验方法:用钢尺和游标卡尺量测。
4.3.4.焊条外观不应有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等缺陷;焊剂不应受潮结块。
检查数量:按量抽查1%,且不应少于10包。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