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项目
5.5.1 防水垫层及其配套材料的类型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进场抽样复验报告。
5.5.2 防水垫层在屋脊、天沟、檐沟、檐口、山墙、立墙和穿出屋面设施等细部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5.5.3 防水垫层应铺设平整,铺设顺序正确,搭接宽度不允许负偏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5.5.4 防水垫层采用满粘施工时,应与基层粘结牢固,搭接缝封口严密,无皱褶、翘边和鼓泡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5.5 进行下道工序时,不得破坏已施工完成的防水垫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